离婚案对方有精神疾病可以判离吗
一、离婚案对方有精神疾病可以判离吗
在离婚案件中,对方有精神疾病,是否能判离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法院通常会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这是因为这些情况可能对夫妻生活、家庭关系产生严重影响,使夫妻共同生活难以维持。
然而,若精神疾病病情较轻,通过治疗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且不影响夫妻正常生活,同时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患病一方的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夫妻双方感情基础、婚姻存续期间的生活状况等。
总之,对方有精神疾病并非必然导致离婚判决,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定的夫妻感情破裂情形。
二、离婚案对方不同意能离成吗
在离婚案件中,若对方不同意离婚,能否离成需分情况来看。
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且双方不存在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通常不会判离。这是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时,会给双方一个修复关系的机会。
然而,如果一方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又再次起诉离婚,不论对方是否同意,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另外,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上述法定判离情形,即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会依法判决离婚。总之,即使对方不同意离婚,符合法定条件时,也是可以离成的。
三、离婚案第二次会判离吗
离婚案件第二次起诉并不必然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在司法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法院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一方面,如果原告能提供新的证据,如分居满一年的证据、对方存在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新情况,这些有力证据能进一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么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另一方面,若案件中存在财产分割复杂、子女抚养权争议大等情况,且夫妻双方仍有一定的沟通和协商空间,法院可能认为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而不判决离婚。
此外,庭审过程中双方的态度和陈述也会影响法官的判断。若一方坚决要求离婚,且能合理说明夫妻感情无法挽回的原因;另一方虽不同意,但提不出有力的反驳理由,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离婚的概率也会增加。总之,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判离,需依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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