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离婚还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2025-10-30 11:21:05 法律知识 0
  南宁离婚还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吗?在南宁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从登记申请起30日内可撤回,届满后30日申请离婚证,有一个月冷静期;诉讼离婚若一方不同意等有争议,向法院提起,不存在一个月冷静期,法院依情审理判决,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南宁离婚还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吗

   在南宁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冷静期,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若夫妻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在南宁是需要经过一个月冷静期的。

   二是诉讼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存在争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二、南陵民政局离婚登记需要什么

   在南陵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与满足相应条件:

   材料方面:

   1.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完整且信息准确,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2.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

   3.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容需清晰、具体、合法。

   4.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应符合相关规格要求。

   条件方面: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及决定负责。

   3.双方当事人持有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证。

   办理时,双方需共同到南陵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经审核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南京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在南京,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夫妻双方若选择协议离婚,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即开始计算冷静期。冷静期内,双方若有一方改变想法,不想离婚,可随时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逾期未申领,同样视为撤回申请。

   而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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