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做什么材料
一、劳动仲裁要做什么材料
劳动仲裁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申请书。需详细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明确仲裁请求,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等;阐述事实与理由,即劳动纠纷发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用以证明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
(四)支持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如加班的考勤记录、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等,各项证据应能有力支撑所提仲裁请求。
(五)被申请人身份证明。需提供被申请人的工商登记信息或事业单位登记信息等,以便准确确定被申请人主体。
准备材料时应确保真实、合法、有效,按照仲裁机构要求的格式和份数提交,以保障仲裁程序顺利进行。
二、被公司辞退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证据
被公司辞退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以下几类关键证据:
1.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像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能明确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薪资支付情况;工作证、考勤记录也可作为有力佐证,证实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身份与出勤状况。
2.辞退相关证据:公司出具的辞退通知,无论是书面、邮件还是短信形式,都直接证明辞退事实;若是口头辞退,要及时收集相关录音或在场证人证言。
3.工作业绩证据:员工手册、绩效考核文件等,这些可表明自身工作表现符合公司要求,并非因自身过错被辞退。
4.加班证据:若存在加班情况,加班审批单、加班工作记录等能证明加班时长与事实,为可能的加班费用诉求提供依据。
5.培训协议等:如有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能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在仲裁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证据收集要注重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以便在劳动仲裁中有力支撑自身诉求,争取应得权益。
三、劳动仲裁官司一般多久
劳动仲裁官司的时长有不同情况。
通常,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这是正常的审限规定,旨在保障案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尽快给当事人一个结果。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也就是说,从受理到最终裁决,一般最长不超过六十日。
在实际操作中,仲裁庭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证据的复杂程度、涉及人数多少等因素来推进仲裁程序。例如,简单的劳动报酬争议案件,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就会审结;而涉及众多劳动者或者证据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调查核实的案件,可能就会接近最长的六十日审限。当事人应密切关注仲裁程序的进展,并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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