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自愿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一、两人自愿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两人自愿离婚需要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置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审视婚姻关系是否真的无法挽回。在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内,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进行更深入的沟通和协商。
如果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仍坚持离婚,就需要在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超过这个期限未申请,便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两人自愿离婚可直接去办离婚证吗
两人自愿离婚不能直接去办离婚证,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经过相应的程序。
具体而言:
一是要达成离婚协议。双方需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明确约定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关键问题的具体安排。
二是经过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需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是冷静期届满后共同申请发证。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有完成这些程序,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依法发给离婚证。
三、两人自愿离婚可以跳过冷静期吗
两人自愿离婚一般不可以跳过冷静期。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是为了给夫妻双方提供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即使双方是自愿离婚,也需要遵循这一法定程序。这是国家从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作出的规定。
不过,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婚姻关系即解除,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离婚冷静期。但诉讼离婚通常适用于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存在争议的情况,而对于自愿离婚且无争议的夫妻,多数还是会选择协议离婚并需经历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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