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兼职怎么说不签合同
一、做兼职怎么说不签合同
在与雇主沟通不签兼职合同一事时,需表达清晰且合理,以下为几种不同情境下的表述方式:
若基于信任角度,可这样表达:“我对咱们合作挺有信心,也特别信任您这边。考虑到兼职时间短、工作内容简单,我觉得不签合同也没问题,咱们就按口头约定来,我肯定会把工作做好。”
若以流程简化为理由,你可以讲:“我了解签合同是正规流程,但这份兼职工作比较简单,要是走合同流程,可能会耗费双方不少时间和精力。咱们直接把工作要求、报酬等关键事项明确一下,我按要求完成工作就行。”
要是从自身情况出发,你可以说:“我目前个人情况有点特殊,签合同可能会有一些后续麻烦。不过您放心,我会遵守咱们说好的工作内容、时间和报酬等条件,一定认真负责地完成工作。”
但需注意,不签合同存在一定风险,如雇主可能不履行口头承诺,导致报酬、工作时间等方面产生纠纷。因此,沟通时最好将关键内容以聊天记录、邮件等方式留存,以备不时之需。
二、兼职合同类型有哪几种
兼职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这种合同双方可订立口头协议,任何一方都能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 劳务合同:这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兼职人员与用工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工作自主性较大,用工单位对其管理相对宽松。劳务报酬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适用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规定。
3. 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兼职场景中,若兼职者凭借自身技能为对方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如设计一幅广告、编写一个程序等,就可能适用承揽合同。工作成果交付后,定作人按约定支付报酬。
三、合同期间可以做兼职吗
合同期间能否做兼职,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劳动合同里明确禁止员工兼职,或者兼职行为对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那么员工不应进行兼职。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做兼职可能会使用人单位有理由解除与员工的合同,员工还可能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如果合同未禁止兼职,且兼职不会对本职工作产生不良影响,员工通常可以进行兼职。不过,员工在兼职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能泄露原单位商业秘密,不能损害原单位利益。
总之,合同期间做兼职要先查看合同约定,同时确保不影响本职工作及原单位利益,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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