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安置房办理产权以后多久可以过户
一、成都安置房办理产权以后多久可以过户
成都安置房办理产权后过户时间因情况而异。一般来说,若该安置房属于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后5年内限制上市交易,5年后方可按市场价自由转让过户。
若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由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安置房在办理产权后,通常没有明确的限制上市交易时间规定,在满足当地房产交易管理规定的条件下,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各地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调整,建议向成都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房屋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获取最准确且最新的关于安置房过户时间的信息,避免因政策不明导致交易出现问题。
二、拆迁安置房过户要交哪些费用
拆迁安置房过户涉及多种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是契税。若该安置房为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若为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是交易手续费。通常按照每平方米一定金额收取,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一部分,具体金额因地区而异。
三是登记费。一般由买方承担,用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收费标准一般为每套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
四是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征收,不过在很多地区,目前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五是土地出让金。如果安置房土地性质为划拨,过户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此外,可能还存在一些其他杂费,具体以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
三、成都安置房过户需要社保吗
成都安置房过户是否需要社保,取决于具体情况。
若安置房为普通的政策性住房,按照成都相关房产政策规定,在办理过户时可能对社保有要求。一般来说,在限购区域内,外地户籍居民家庭若要通过买卖方式办理安置房过户,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社保缴纳条件,通常是连续缴纳一定时长(如24个月)的社保,以证明其在本地的居住和生活稳定性,符合购房资格相关规定。
但如果是因继承、直系亲属间赠与等非买卖方式办理安置房过户,通常不需要社保作为前置条件。继承过户是基于法定继承关系,只要能证明合法的继承权,就可按程序办理;直系亲属间赠与过户主要依据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进行,也不涉及社保要求。
具体到某一安置房过户是否需要社保,建议向成都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相关住建部门详细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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