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父母出面吗
一、协议离婚需要父母出面吗
协议离婚无需父母出面。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基于自愿、平等原则,就解除婚姻关系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后,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法律行为。
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过程中,要提交离婚协议书,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之后,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完成相应程序,经过离婚冷静期等环节,即可领取离婚证。
父母并非协议离婚的当事人,法律并未要求其参与协议离婚过程。但夫妻双方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告知父母并寻求他们的支持与帮助。总之,协议离婚本质上是夫妻双方之间的法律行为,主要由夫妻双方主导并完成。
二、离婚协议签字盖章还可以变动吗
离婚协议签字盖章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变动的。但存在特殊情形。
若离婚协议尚未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那么双方可随时协商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重新达成一致意见后修改条款。
若离婚协议已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生效,此时要变动就需符合法定条件。例如,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若查证属实,会依法对相关内容进行变更。不过,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若出现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总之,离婚协议签字盖章后并非绝对不能变动,要依据是否完成离婚登记及具体事由,通过法定程序来确定能否变更及如何变更。
三、夫妻离婚有没有补偿金
夫妻离婚时可能存在补偿金。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一种补偿金形式。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同时,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相对而言这也影响到另一方最终获得的财产权益,可视作一种补偿方式。总之,夫妻离婚时补偿金需根据具体情形依法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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