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抚养权归谁
一、残疾人离婚抚养权归谁
残疾人离婚时,抚养权归属遵循与普通离婚案件一致的原则,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进行判定。
其一,子女年龄是重要考量因素。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基于婴幼儿对母亲的生理依赖。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可由父亲抚养。
其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判决。虽然一方为残疾人,但如果其有稳定收入、良好生活环境且能给予子女充分照顾和关爱,不影响获得抚养权;若残疾人一方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为子女提供适宜成长环境,而另一方条件更优,则可能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其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子女能表达个人想法和需求,其愿意跟随生活的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更具获得抚养权的优势。总之,法院会综合多方因素判定,保障子女健康成长。
二、再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再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判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
首先,考虑孩子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以保障其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照顾。但存在特殊情况,如母方患有严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情形的,可随父方生活。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些因素都会影响抚养权归属判定。
最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在其具备一定认知能力基础上,该意愿会成为重要考量因素。总之,再婚孩子抚养权归属,需全面综合判断,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
三、离婚没要抚养费以后还能要吗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以后通常是可以再主张的。
从法律角度,抚养费的目的是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与生活所需。即便离婚时一方放弃了抚养费,子女成长过程中可能出现各种变化,如因教育、医疗等费用大幅增加,原有的生活水平难以为继,这种情况下,子女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意味着,当实际需要超出了当时离婚时的预期,子女或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子女实际生活、学习、医疗开支,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负担能力等。只要有合理、正当理由,符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法院一般会支持合理的抚养费主张。总之,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不妨碍日后基于合理情形重新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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