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有吗

2025-11-02 15:40:54 法律知识 0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有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有无经济补偿要分情况: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单位无需支付;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单位要支付;期满单位不续订,也要支付,且按工作年限有相应支付标准。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经济补偿有吗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是否有经济补偿,需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例如,原工资待遇为每月5000元,用人单位提出以每月6000元的条件续订,劳动者拒绝,此时单位不用支付补偿。

   (二)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原工资待遇为每月8000元,单位提出以每月6000元续订,劳动者不同意,单位就需支付补偿。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在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劳动合同自动延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即使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当自动延续至女职工哺乳期结束。

   (二)女职工待遇不受影响。在劳动合同延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工资,且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为女职工正常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三)合同期满后续签问题。当女职工产假、哺乳期结束后,劳动合同期满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女职工协商续签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应当依法向女职工支付经济补偿;若女职工提出续签,且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续签。

   三、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包括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到期补偿金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具体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外,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相应的二倍工资差额等补偿,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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