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工伤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工伤投诉一般涉及不同流程与对应部门:
其一,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部门负责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作出判断。比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
其二,劳动能力鉴定。若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此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等级鉴定。
其三,若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如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方面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的行为,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依法处理。
二、去找哪个部门做工伤鉴定
一般来说,进行工伤鉴定应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通常需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该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负责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时的再次鉴定。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申请工伤赔偿找哪个部门
申请工伤赔偿涉及多个部门,流程如下:
首先是认定环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是劳动能力鉴定环节。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最后是赔偿支付环节。经认定为工伤且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若已参加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支付工作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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