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写了双方名字的房子怎么办
一、离婚时写了双方名字的房子怎么办
离婚时写了双方名字的房子,一般按如下方式处理:
若双方对房屋归属及分割协商一致,可依协商结果进行处理,可约定一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补偿;也可约定将房屋出售,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一是如果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二是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是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此外,法院在判决时还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婚姻存续时长、有无过错方等因素,以确保公平合理地分割房产。
二、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有时效吗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存在时效规定。
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情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这旨在保护无过错方权益,防止一方恶意侵害对方财产权益。
对于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但从法律实践及公平原则出发,不应在离婚后过长时间才主张分割,否则可能因证据难以收集等因素影响案件处理。
此外,若离婚协议中对部分财产未作处理,双方对该财产仍为共有状态,没有明确的时效限制。但如一方主张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状况、各方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判。总之,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时效因情形而异。
三、离婚时是先办理房产过户还是先办理协议
离婚时关于先办理房产过户还是先签订离婚协议,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先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要对房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具体且合法的约定。该协议是双方对离婚相关事宜的书面合意,具有重要法律效力,是后续办理各项手续的重要依据。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携带协议、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这一过程中,离婚协议作为房产过户的重要依据,证明房产的归属等情况。
若是诉讼离婚,法院会作出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在判决书或调解书明确房产归属后,可凭此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无需再单独签订离婚协议。
总之,协议离婚时,先签离婚协议再办理房产过户;诉讼离婚时,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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