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成立怎么谈无效
一、合同未成立怎么谈无效
合同未成立与合同无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未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尚未形成。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定情形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若合同未成立,便不存在合同无效的问题。因为合同无效的前提是合同已经成立。只有在合同符合成立要件,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具备主要条款等情况下,才会进一步去判断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
合同未成立可能是由于要约、承诺未达成一致,或缺乏必要的形式要件等。而合同无效常见于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况。
所以,在合同未成立时,不能讨论其无效问题,应先关注合同是否满足成立条件,只有合同成立后,才需从法定无效情形去评判合同效力。
二、哪些原因造成合同无效
造成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自行签订的合同不具法律效力。
第二,意思表示不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合同,且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无效。
第三,内容违法。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该合同无效。比如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同,买卖毒品、枪支弹药的合同。
第四,形式不合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若未满足形式要求且不符合履行补救条件,合同可能无效。
三、无效转让合同怎么处理
处理无效转让合同,一般遵循以下方式:
首先,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比如转让土地使用权,若合同无效,获得土地的一方要返还土地,已支付款项的一方可要求对方返还金钱。
其次,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过错方需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像为履行合同做准备所支出的费用等。
最后,追缴财产。如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例如双方恶意转让国有资产,转让所得会被国家追缴。
处理无效转让合同需依据具体情况,合理运用上述方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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