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故意刁难员工,我们该怎么办

2025-11-07 00:02:35 法律知识 0
  企业故意刁难员工,我们该怎么办?遇到公司刁难,别急。先找公司谈谈,说说你的不满和需求,看看能不能找到好办法。如果沟通没用,那就去找工会帮忙调解,或者直接去劳动仲裁告他们。公司没道理让你走人,受了委屈就要学会保护自己。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企业故意刁难员工,我们该怎么办

   当员工感到遭受了来自企业的刻意为难之时,他/她应该首先选择与公司进行磋商以寻求解决之道。

   如果经过谈判后未能达成共识,员工有权利请求工会出面进行调停,抑或是直接提交劳动仲裁加以处理。

   除非有明确的合法理由,否则企业无权强迫员工提出辞职。

   在所有涉及到劳动关系的方面,遭到不公正对待的员工都必须坚决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以下是具体的操作建议:

   1.首先,员工应当积极地与公司展开对话,清晰地表达自身的不满以及所期望得到的解决方案。

   2.保存证据:若公司的行为确实存在不当之处,员工务必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例如电子邮件、短信息、电话录音等等。

   这些证据在未来可能发生的法律诉讼或劳动仲裁过程中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3.若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并且手中掌握的证据充足,员工有权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企业更换名称及法人员工有赔偿吗

   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在面临如下两种不同情况时,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思考:第一种是仅更改经营者代表与企业名称并不影响原有劳动协议依旧有效实施,即企业并不需要中断或者结束劳动协议的执行,在此前提下,雇佣方便无须向工人提供经济上的补偿措施。

   反之,若以更换经营者代表及企业名称作为理由,来决定是否解除或结束劳动合同,那么此时雇佣方则需要承担起向受雇工人支付赔偿金的责任。

   三、企业给员工买的五险变成三险是违法的吗

   对企业而言,擅自将原本应为员工购买的五项社会保障,降级至仅包含三种社保(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失业保险)是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

   众所周知,五项社保主要涵盖针对含赡养目标人群所提供的基本养老待遇,医疗保障方案,以及在失业期间主要的必要经济援助和重新就业支持等措施。

   相对之下,三种社保所代表的范畴主要概括为基本养老保障,基本性医疗保障以及作为失业降低后提供的经济援助等内容。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法规明文规定,所有企业都应该承担起法定责任,为在职人员购买齐全五项社保。

   若反其道行之,企业仅为员工购买了三项社保,无疑已涉嫌违反法规。

   雇员有权利要求所在企业悉数足额地购买五项社保,同时有权查询自身的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并请求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详尽的社会保险咨询服务等相关服务事宜。

   若是企业拒不纠正或未进行经济补偿,雇员可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或者诉诸法律路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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