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在外地打工离婚时哪里管辖?
一、双方都在外地打工离婚时哪里管辖
双方都在外地打工的离婚管辖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第一,若被告在该地有经常居住地,即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则该地法院有管辖权,原告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若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且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第三,若双方都离开住所地未超过一年,此时仍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案件。
确定管辖法院对于顺利进行离婚诉讼至关重要,原告需准确核实相关情况,以确保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避免因管辖问题导致诉讼程序受阻,从而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再复婚财产复原吗
离婚后再复婚,财产不会当然复原。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已通过协议或判决进行了分割,分割后各自名下的财产性质已发生变化,成为个人财产。复婚之后,这些已分割归各自的财产,不会因为复婚就自动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
比如,离婚时一方分得房产,复婚时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会因复婚就变回夫妻共有。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特别约定,明确将复婚前的个人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财产性质依约定改变。
另外,复婚之后夫妻共同积累、取得的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后复婚财产是否复原,关键看有无财产约定以及财产取得的时间和性质。
三、离婚后财产还能要回去吗
离婚后财产能否要回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存在以下情形,财产有可能要回:一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规定时效内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财产。二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情形,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已作出明确约定且已履行完毕,财产一般难以要回。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过,若有新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在未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可另行起诉要求分割。总之,离婚后财产能否要回要依据具体事实及法律规定判断,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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