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了怎么补办?
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了怎么补办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丢失后,补办流程如下:
离婚证补办:当事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会根据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离婚协议补办:当事人可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等材料,到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阅并复印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会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可根据档案为当事人提供离婚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印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不同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具体要求和办理细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补办前先电话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准备齐全所需材料,以顺利完成补办手续。
二、离婚分财产分婚前婚后吗
离婚时财产分割区分婚前婚后。
婚前财产通常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比如一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或者接受的只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等,均归个人所有。
婚后财产情况较为复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外,婚后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总之,离婚财产分割需明确区分婚前婚后财产的性质,以妥善处理财产分配问题。
三、怎样做离婚后财产公证
离婚后财产公证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材料。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资料;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等。
第二步,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三步,公证受理。公证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第四步,询问笔录。公证员会就协议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等进行询问,当事人需如实回答,公证员会制作询问笔录,双方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
第五步,出具公证书。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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