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子女怎么继承?
一、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子女怎么继承
在父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子女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
首先,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父母的父母、配偶共同参与继承。若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其次,明确遗产范围,需将父母的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等区分出来,确定可供继承的财产。
然后,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在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可先自行协商遗产分割方式,达成一致后,可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遗嘱继承和遗赠哪个法律效力大
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法律效力是同等的,不存在谁的效力更大。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遗赠则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在适用上,若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当遗嘱继承和遗赠出现冲突时,只要遗嘱和遗赠都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都应按照各自的内容执行。也就是说,在二者都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各自独立产生法律效力,不存在优先适用或效力高低之分。
判断二者能否执行,关键在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合法、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会得到法律认可并执行。
三、老人遗嘱公证子女要全部到场吗
老人遗嘱公证,子女无需全部到场。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身财产的意思表示,具有很强的个人属性。
老人作为遗嘱人,在进行遗嘱公证时,只要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识清晰,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就可以自行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主要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子女是否到场,不影响遗嘱公证的效力。即使子女未全部到场,只要遗嘱是老人的真实意思,内容合法,形式符合公证要求,经公证机构依法公证后,遗嘱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保障了遗嘱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的权利,也确保了遗嘱的证明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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