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性裁员可以裁受过工伤的员工吗
一、经济性裁员可以裁受过工伤的员工吗
经济性裁员一般不可以裁受过工伤的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出于对工伤员工的特殊保护。
因为工伤员工是为了单位工作而受到伤害,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若此时将其裁员,会使他们面临生活和就业的双重困境。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工伤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不得裁员规定的限制。
总之,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不能裁受过工伤的员工,但符合法定过错性辞退情形除外。
二、工地干活工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在工地干活遭遇工伤,老板不管时,可按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第一,及时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与工伤相关的医疗资料。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服、工友证言等也可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第二,申请工伤认定。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第三,与老板协商赔偿。带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要求老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
第四,寻求劳动部门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
第五,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强制老板履行赔偿义务。
三、工伤公司不管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工伤后公司不管,劳动者可向以下部门投诉: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公司拒绝申请,劳动者可自行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申请展开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属于工伤。
2.劳动监察大队:它是劳动行政部门维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法机构。劳动者可向其投诉,要求督促公司履行工伤赔偿等义务。劳动监察大队有权对公司进行检查,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其改正。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若与公司就工伤赔偿等问题产生争议,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审理案件,作出裁决,以解决双方纠纷。
劳动者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伤事实等的证据,以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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