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什么情况要支付赔偿金
一、劳动法中什么情况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法,以下情况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情形下,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法规定不能上晚班吗
劳动法并未规定不能上晚班。
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意味着,在合法合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下,安排劳动者上晚班是被允许的。
不过,对于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特殊保护。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对于未成年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也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只要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上晚班。
三、劳动法什么情况可以要求二倍赔偿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以下常见情况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赔偿:
1.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需注意,劳动者主张二倍赔偿要在法定时效内,收集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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