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需要本人到场么
一、遗嘱公证需要本人到场么
遗嘱公证通常需要本人到场。具体原因及相关情况如下:
其一,遗嘱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为确保遗嘱确实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公证机构需要直接面对立遗嘱人,核实其身份、精神状态以及遗嘱内容是否为其真实意愿,所以一般要求本人亲自到场。
其二,在特殊情况下,若遗嘱人确实无法亲自到场办理公证,比如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动不便等,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由公证员上门为其办理遗嘱公证。但这种特殊情况的处理需要严格遵循公证程序和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实无法到场的客观原因。
总之,正常情况下遗嘱公证需本人到场,特殊情形下经申请并符合条件,公证员可上门办理。
二、遗嘱只有照片能立案吗
遗嘱仅有照片的情况下,能否立案需具体分析。
一方面,从证据的形式和证明力来看,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范畴。如果照片能清晰、完整地反映遗嘱的内容,且能通过技术手段证明其真实性、未经过篡改,同时有其他相关证据辅助印证,比如有证人可以证实拍摄时的场景、遗嘱订立的过程符合法定要求等,那么该照片有可能被法院认可,从而可以立案受理相关案件。
另一方面,如果照片存在模糊不清、无法准确辨认遗嘱内容,或者无法确定其来源及真实性,又缺乏其他有力证据佐证的情况,法院可能会对其证明力存疑。这种情况下,仅凭借照片立案可能会有一定难度,需要当事人进一步补充其他证据,如找到遗嘱原件、提供相关证人证言等,以增强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使案件能够顺利立案和审理。
三、是否具备设立遗嘱能力
设立遗嘱能力需从多个方面判断。
其一,年龄方面,一般要求立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国,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设立遗嘱。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具备设立遗嘱能力。
其二,精神状态方面,立遗嘱人应心智正常,能够清晰地理解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若患有精神疾病、痴呆等影响认知和判断能力的病症,且处于发病期,导致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通常不具备设立遗嘱能力。
其三,意识清醒方面,在设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应处于意识清醒状态,不存在昏迷、受麻醉药物等影响而导致意识不清的情况。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才具备设立遗嘱能力。
以上是关于遗嘱公证需要本人到场么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