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属于什么案由

2025-11-09 09:01:49 法律知识 0
  劳动争议属于什么案由?劳动争议属民事案由,含劳动合同、社保、福利、竞业限制等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涉合同多方面,社保纠纷围绕各类保险,福利待遇纠纷关乎多种福利,竞业限制纠纷涉及相关条款等,其旨在准确界定纠纷性质以保障双方权益。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劳动争议属于什么案由

   劳动争议属于民事案由。具体来说,它涵盖了劳动合同纠纷、社会保险纠纷、福利待遇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等多种类型。

   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可能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方面的争议。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条款存在分歧。

   社会保险纠纷主要围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展开。包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引发的争议,以及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方面的纠纷。

   福利待遇纠纷涉及用人单位提供的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节日福利等各种福利问题。

   竞业限制纠纷则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以及劳动者是否遵守了竞业限制义务等争议。劳动争议案由旨在准确界定劳动纠纷的性质,以便适用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标准

   劳动争议仲裁赔偿标准依具体情形而定。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应加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具体赔偿标准需结合实际案件情况准确判断和计算。

   三、劳动聘用是在编人员吗

   劳动聘用人员并非在编人员。

   在编人员通常是指纳入国家或地方编制管理体系的工作人员,其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等由财政全额或部分保障,有着较为稳定的工作身份和保障机制。

   而劳动聘用人员是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建立的雇佣关系。他们依据合同约定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相应的劳动权益。其工作稳定性相对较弱,在合同期满或出现约定解除情形时,劳动关系可能终止。劳动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合同约定支付,与在编人员的财政保障模式不同。总之,劳动聘用人员和在编人员在身份性质、管理方式、待遇保障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不是同一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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