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算终身合同吗

2025-11-09 12:01:58 法律知识 0
  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算终身合同吗?签第三次劳动合同不必然是终身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特定条件续订时,劳动者提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签;不符合条件则不会形成。第三次劳动合同是否为“终身合同”依具体情形按法律判定。接下来民生与法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算终身合同吗

   签第三次劳动合同并不必然意味着就是终身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劳动者又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与之签订。但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比如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可解除合同情形,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就不会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所谓的“终身合同”。

   总之,第三次劳动合同是否能成为“终身合同”,要依据具体情形,按照法律规定来判定,并非简单的签了第三次合同就一定是终身合同。

   二、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赔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存在获得赔偿的可能。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自动离职,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没有合理理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情况需结合实际案情及双方证据综合判定。

   三、没有劳动合同自己辞工有补偿吗

   若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而自行辞工,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自行辞工不符合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即便没有劳动合同,也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应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考虑辞工前,需准确判断自身情况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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