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嘱中如何写继承
一、房屋遗嘱中如何写继承
书写房屋遗嘱中关于继承的内容,需注意以下要点:
其一,遗嘱首部。需写明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基本身份信息,同时表明立遗嘱的意愿和目的。
其二,明确房屋信息。详细描述房屋的具体位置、门牌号、建筑面积等,确保房屋信息准确无误,能唯一确定该房产。
其三,指定继承人。清晰写出继承人的姓名、性别、与遗嘱人的关系等身份信息,明确表示由该继承人继承上述房屋。若有多个继承人,需分别写明各自的继承份额或继承方式。
其四,其他事项。可以注明遗嘱的生效条件,比如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等;还可表明该房屋的相关权利义务一并由继承人承受。
其五,遗嘱结尾。遗嘱人需亲自签名,注明立遗嘱的具体日期。若有见证人的,还需见证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此外,为确保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的形式也需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二、做完遗嘱公证有反悔期吗
做完遗嘱公证后通常没有所谓的“反悔期”,但遗嘱人可以通过合法方式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
一方面,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等事务的预先安排,体现其真实意愿。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程序,其真实性、合法性得到了公证机构的确认和保障。
另一方面,若遗嘱人后续改变想法,想要修改或撤销公证遗嘱,不能随意为之。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通过再次办理公证遗嘱的方式来变更或撤销之前的公证遗嘱,即立新的公证遗嘱取代旧的。此外,若遗嘱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原公证遗嘱存在错误或违法等情形,也可通过法定程序申请撤销。
总之,公证遗嘱一旦作出,在未依法变更或撤销前,始终保持其法律效力,不存在一个固定的反悔期,遗嘱人若要改变遗嘱内容需遵循法定程序。
三、遗嘱的执行人指的是谁
遗嘱执行人是指有权按照遗嘱人的意志执行遗嘱的人。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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