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土地确权子女户口可以继承吗
一、父母土地确权子女户口可以继承吗
土地确权后,子女户口情况不同,对父母土地的继承情况也不同。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承包经营权。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草地等,不存在继承问题。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只要户内还有其他成员,承包经营权就由户内其他成员继续享有。当父母去世,子女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由于其不再是该集体成员,不能继续承包经营。
对于林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子女不论户口是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都能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同样,子女户口情况不影响其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经营权。
总之,子女户口能否继承父母土地确权的权益,要根据土地类型和承包方式确定。
二、法律上赠与和继承有什么区别
赠与和继承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区别。
主体方面,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双方为赠与人与受赠人;继承则是继承人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涉及被继承人和继承人。
发生时间不同,赠与可以在赠与人在世时进行,是生前行为;继承通常始于被继承人死亡,是死后行为。
意思表示有别,赠与需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赠与合意;继承中,法定继承基于法律规定,遗嘱继承虽需被继承人立遗嘱,但继承人一般无需作出接受表示(放弃继承除外)。
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也不一样,赠与一般在赠与物交付或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所有权转移;继承中,自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有权即转移给继承人。
税费缴纳存在差异,赠与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契税等;继承在法定继承情况下,通常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可能有其他费用,如公证费等。
三、出嫁女儿能继承娘家土地吗
出嫁女儿能否继承娘家土地,需分情况来看。
若为农村宅基地,其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仅有使用权,不能继承。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出嫁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继续使用宅基地。
对于农村承包地,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和草地,其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若该出嫁女儿在娘家和婆家都未取得承包地,其在娘家的土地权益依然保留。若承包的家庭成员中有去世的,家庭其他成员可继续承包,出嫁女儿户口已迁出且不属于该户家庭成员的,通常无法继续承包。但通过招标、拍卖等其他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依法继承,承包经营权也可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在城镇国有土地方面,个人仅拥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转让、抵押等。若娘家土地使用权人去世,出嫁女儿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该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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