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属于

2025-11-14 22:22:14 法律知识 0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属于?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就合同效力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依相关法规审查判定;仲裁机构在有仲裁条款约定时,依规则和法律裁决;其他主体一般无此权力。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属于

   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属于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具体阐释如下:

   一方面,人民法院拥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力。在司法实践中,当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效力产生争议,且无法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和判定。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订立过程、内容等进行全面审查,若发现合同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将依法确认合同无效。

   另一方面,仲裁机构也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权限。若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当出现合同效力争议时,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会依照仲裁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合同效力作出裁决。

   总之,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才有权依法确认合同是否无效,其他主体一般不具备此项权力。

   二、无效合同的确定权归谁所有

   无效合同的确定权归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所有。具体阐释如下:

   合同是否无效,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认定。因为无效合同的认定涉及到法律的适用和对合同效力的评判,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审判权。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审理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查和判定。其会综合考虑合同的订立主体、内容、形式等多方面因素,判断是否存在法定的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等。

   仲裁机构同样具有确定合同无效的权力。当合同双方事先约定了仲裁条款,发生争议时,仲裁机构会按照仲裁程序,根据法律规定对合同效力作出裁决。其判定的依据和标准与人民法院基本一致。

   总之,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才有权依法确定合同是否无效,其他主体的认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主要情形包括:

   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例如,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国家重要物资采购合同,且损害国家经济利益。

   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甲乙双方合谋,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转移财产以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例如,表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实际是为了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签订传播有害思想、内容的出版合同。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建设工程合同中,施工方没有相应资质而签订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即从合同成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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