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区别是什么

2025-11-18 18:42:09 法律知识 0
  比较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区别是什么?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有多方面区别,概念上,不成立是欠缺成立条件客观不存在,无效是成立但缺法定要件;构成要件、法律后果、国家干预程度也不同,不成立侧重协商,无效国家常主动干预。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比较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区别是什么

   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概念不同。合同不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欠缺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合同在客观上根本不存在。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被认可其效力。

   (二)构成要件不同。合同不成立主要表现为当事人未就主要条款协商一致,比如对合同标的、数量等关键内容未确定。合同无效则是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法定情形导致。

   (三)法律后果不同。合同不成立时,若有一方在订立过程中有过错造成对方损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无效,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还需赔偿对方因此所受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四)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合同不成立主要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国家一般不主动干预。合同无效,国家常主动干预,认定其无效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交易秩序。

   二、备案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备案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例如,通过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对方签订合同,且该行为对国家利益造成损害。

   二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合同双方为谋取私利,合谋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而签订的合同。

   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表面上合同内容合法,但实际目的是为了从事违法活动,如通过签订买卖合同来掩盖非法资金转移的行为。

   四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履行会对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安全等造成危害,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相关合同。

   五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里强调的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若只是违反管理性规定,一般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在实践中,判断备案合同是否无效,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三、北京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怎样诉讼

   若要在北京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的诉讼,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材料方面,需提供证明合同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签订合同过程中的往来文件、通信记录等;还要有能支撑合同无效主张的证据,比如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情形的材料。此外,准备好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管辖法院的确定也很关键。一般而言,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对管辖法院有明确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则按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诉讼程序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明确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事实与理由,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副本。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将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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