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工伤公司有补偿吗

2025-11-19 01:43:07 法律知识 0
  三级工伤公司有补偿吗?三级工伤公司需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公司未依法缴费需承担本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缴费了在停工留薪期等情况也有支付、护理等责任,合同变动还需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三级工伤公司有补偿吗

   三级工伤,公司需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0%。

   而公司在此过程中也有补偿义务。若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无法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赔付,则本应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即便缴纳了保险,在停工留薪期内,公司要负责支付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公司负责。若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公司同样要按照规定负责相关待遇。此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复发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付

   工伤复发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经济赔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2.工伤待遇赔偿:

   -需支付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同时,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厂里怎么补偿员工

   若员工发生工伤,厂里通常需承担以下补偿责任:

   首先是医疗费用,厂里应支付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员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厂里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确认可适当延长。

   再者是护理费用。若员工生活不能自理,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厂里应负责安排护理,未安排的需支付护理费。

   另外,若工伤构成伤残,厂里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及当地规定执行。

   同时,在员工工伤期间,厂里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厂里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厂里仍需履行自身的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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