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试用期厂里没有签合同能不能得到赔偿
一、过了试用期厂里没有签合同能不能得到赔偿
工厂在试用期过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有可能获得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从试用期结束后起算,若超过一个月仍未签合同,劳动者有权主张相应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
要获取赔偿,劳动者需做好证据收集工作。比如,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劳动者可先与工厂进行协商,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应得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工厂改正;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合法途径争取应有的赔偿。
二、试用期以后不签合同怎么赔偿
试用期后单位不签合同,赔偿方式如下:
1.双倍工资赔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单位未签合同时间为5个月,那么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就是5000×5=25000元。
2.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及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此时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三、试用期没过能拿补偿吗
试用期没过能否获得补偿,需视具体情形而定。
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支付补偿。用人单位需事先明确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对劳动者进行考核,留存相关证据。
然而,存在几种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的情况。一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随意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比如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等导致劳动者权益受损而解除,此时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主张经济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二是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但未履行培训或调岗等法定程序,也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若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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