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周岁打工不给钱怎么办

2025-11-19 16:41:20 法律知识 0
  17周岁打工不给钱怎么办?17周岁打工属未成年人但有民事行为能力,付出劳动应获报酬。若遇不给钱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并留证据;协商无果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劳动关系材料;也可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可起诉维权。要增强法律意识。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17周岁打工不给钱怎么办

   17周岁打工,虽属未成年人,但已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付出劳动就应获得报酬。若遇到不给钱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明确表达自己付出劳动应得报酬的诉求,要求支付拖欠工资,保留好聊天记录或通话录音作为证据。

   其次,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罚,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

   再者,还可申请劳动仲裁。前往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赔偿。

   17周岁打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二、未满16打工被发现会怎样

   未满16周岁打工属于使用童工,被发现后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会面临相应法律后果。

   对用人单位而言,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若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于介绍童工就业的个人或组织也有处罚,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三、未满18打工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未满18岁打工老板不给钱,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确认劳动关系:虽未满18岁,但已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付出劳动就应获得报酬。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

   -与老板协商:可直接和老板沟通,明确指出其行为违法,要求支付工资。沟通时注意保留聊天记录或录音。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责令其支付工资。投诉时要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如实反映情况。

   -申请劳动仲裁: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具有法律效力,若老板不执行仲裁结果,可通过法院强制执行。

   -寻求法律援助:由于是未成年人,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求助。法律援助机构会提供免费的律师帮助维权。

   此外,雇佣未满18岁未成年人工作,部分情况可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劳动部门会依法对老板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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