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以后财产怎么分割
一、有遗嘱以后财产怎么分割
若存在遗嘱,财产分割应按如下方式进行:
首先,确认遗嘱的效力。需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比如自书遗嘱是否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是否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等。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作为财产分割依据。
其次,明确遗嘱所涉财产范围。确定遗嘱中指明要分配的具体财产,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等,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
最后,按遗嘱内容执行财产分割。遗嘱指定了具体财产分配方式和对象的,严格按照遗嘱执行。若遗嘱对部分财产未作处理,这部分财产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法定继承人依法分割。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财产分割过程中若有争议,相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二、公证遗嘱和继承哪个优先
在遗嘱继承中,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通常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但需要明确的是,这里说的不是与“继承”比较优先性,继承包含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等多种方式,而公证遗嘱属于遗嘱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方面,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构严格审查和证明的遗嘱。公证机构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全面核实,确保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其严谨的程序使得公证遗嘱的公信力较强。
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如果有公证遗嘱,以公证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法定的公证程序,能最大程度保障遗嘱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不过,若出现新的公证遗嘱对原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那么应以新的公证遗嘱为准。同时,若存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等法定特殊情形,法律也会对相关权益进行适当保护。
三、已经写完遗嘱能更改吗
遗嘱在写完后是可以更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遗嘱人可以通过再次订立新的遗嘱来变更或撤销之前的遗嘱内容。根据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只要遗嘱人重新按照法定形式订立新遗嘱,新遗嘱中对原有遗嘱内容作出不同安排的部分,就视为对原遗嘱的更改。
二是公证遗嘱。以往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效力,若要更改需通过公证程序重新订立。但现行法律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即便之前订立的是公证遗嘱,遗嘱人也可通过其他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对其进行更改。
不过,更改遗嘱时,同样需要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更改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更改后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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