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离婚后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离婚后是否可以分割房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离婚时双方未对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可以就该房产另行起诉要求分割。这通常适用于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因某些原因暂时搁置了房产分割事宜。
如果离婚时已对房产作出处理,一般不能再次分割。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房产等行为,自发现之日起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法院会在查明事实后,根据具体情况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另外,若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分割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一方也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协议,重新分割房产。
总之,离婚后房产能否分割要依据是否已处理、有无隐藏财产等情况判断,当事人可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清远离婚房产怎么分割的
清远离婚房产分割遵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若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离婚时女方怎么销户房产
离婚时女方若要对房产进行销户,需依据不同情况操作。
若是协议离婚,双方就房产归属协商一致后,女方应与男方一同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或销户手续。将房产从双方名下转移至一方名下,或按协议对房产进行处理后完成销户。
若是诉讼离婚,女方可凭借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单方面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登记中心会依据法律文书内容,办理房产的过户或销户。
若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女方需先与贷款银行沟通,了解提前还款或变更贷款人等相关事宜。只有在处理好银行贷款问题后,才能顺利办理房产销户手续。办理过程中,要严格依照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要求,提供准确、完整的材料,以确保销户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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