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哪个重

2025-11-24 17:35:59 法律知识 0
  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哪个重?生产、销售假药罪比伪劣产品罪严重,二者在客体、定罪量刑及刑罚处罚上有差异。假药罪侵犯复杂客体,行为犯即构罪,刑罚较重;伪劣产品罪需达一定销售金额才构罪,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哪个重

   生产、销售假药罪相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般更为严重,二者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

   从犯罪客体看,生产、销售假药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主要侵犯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从定罪量刑标准看,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需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犯罪。

   从刑罚处罚上,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罚较重。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销售金额等情节量刑,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为犯还是危险犯

   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并不要求该行为产生特定的危害结果。而危险犯则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规定,只要存在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此罪,并不需要产生实际的危害人体健康的危险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才认定犯罪成立。这体现了法律对药品安全这一重大公共利益的严格保护,旨在从源头上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维护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即便生产、销售的假药最终没有流入市场,或者尚未对人体健康造成实际损害,只要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应当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论处。

   三、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如下:

   1.生产、销售的假药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此类假药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一经发现即应立案。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药品若缺失关键有效成分,无法起到应有的治疗作用,易延误患者病情,符合该情形即达到立案标准。

   3.所标明的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药品标注的适用病症或功能主治超出合理规定,可能误导患者用药,危害健康,满足此条件应立案追诉。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急救药品若缺少关键有效成分,将严重影响对危急患者的救治,属于立案情形。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这是兜底条款,涵盖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生产、销售假药情况。只要有证据证明存在生产、销售假药行为且符合上述标准之一,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进行刑事追诉,以维护公众用药安全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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