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维权辞职权
一、如何维权辞职权
劳动者维权辞职权可通过以下途径:
1.依法通知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到期即可离职。保留好书面通知的证据,如通过邮政快递并注明“辞职信”等字样,获取回执。
2.遭遇阻碍时协商:若单位以各种理由阻止离职,劳动者可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自身依据法律享有的辞职权利,要求单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
3.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4.申请劳动仲裁:当与单位的争议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已依法通知单位辞职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的辞职权。
劳动者在维权时应熟知自身权利,按法定程序操作,以保障顺利行使辞职权。
二、被辞职如何维权
被辞职即被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1.收集证据:保留与工作相关的一切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邮件、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作时长、工资待遇等,在维权时至关重要。
2.与单位协商: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解除合同的原因。若属违法解除,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通过协商和平解决纠纷,既能节省时间和精力,也有利于维护与单位的关系。
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罚,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继续履行合同。仲裁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维权方式,具有程序简便、费用较低等优点。
5.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终的维权手段,能更彻底地解决纠纷。
三、劳动法上怎么规定辞职
劳动法对辞职有以下规定:
-劳动者主动辞职:
-提前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辞职:
-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自行辞职:
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但双方有服务期约定等特殊情形除外。
此外,劳动者辞职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以保障自身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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