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买卖实为赠与认定

2025-11-26 19:23:05 法律知识 0
  最高院买卖实为赠与认定?最高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买卖实为赠与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审查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考量交易合理性、关注合同履行情况、重视行为发生背景和原因,全面细致审查以判断交易本质,保护当事人权益。具体详细内容和民生与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最高院买卖实为赠与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最高院对于买卖实为赠与的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首先,审查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会从双方的沟通记录、协商过程、相关证人证言等方面,探究在交易当时,当事人内心真实的想法究竟是买卖还是赠与。若存在明确表达赠与意图的证据,对认定赠与关系有重要作用。

   其次,考量交易的合理性。若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不符合正常的商业逻辑,同时结合双方的关系,比如亲属、好友等特殊关系,可能倾向于认定为赠与。

   再者,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如果没有按照买卖合同通常的履行方式进行,如未实际支付对价、未进行产权变更等必要手续,也会作为判断是否为赠与的参考。

   另外,行为发生的背景和原因也至关重要。例如,一方基于特定的情感因素、社会伦理等给予另一方财产,即使形式上表现为买卖,也可能被认定为赠与。最高院在认定时会全面、细致地审查各种因素,以准确判断交易的本质属性,实现司法公正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二、赠与协议有效期多久

   赠与协议的有效期需依据具体情况判定。

   一般而言,若赠与协议中明确约定了生效和失效时间,那么在该约定时间段内协议有效。

   若没有此类明确约定,赠与协议自双方达成合意、签字或盖章时生效,通常长期有效。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其一,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原则上可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其二,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情形,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撤销后协议对已撤销部分不再具有效力;其三,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赠与协议可能失去效力。

   三、赠与协议如何鉴定真假

   鉴定赠与协议真假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审查协议的形式要件。查看协议是否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若存在捺印,需确认其真实性。同时,检查协议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排版是否符合正常文件样式。

   二是核实协议的内容。确认协议中关于赠与双方身份信息是否准确,赠与标的物描述是否清晰、明确,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还要查看赠与的条件、时间等约定是否合理且符合常理。

   三是调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时的具体情形,包括协商过程、签订地点、在场人员等,判断其是否自愿且真实地作出赠与和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如有必要,可收集相关证人证言。

   四是进行笔迹和印鉴鉴定。若对签名、盖章或捺印存疑,可申请专业的笔迹鉴定机构对笔迹进行比对分析,确定是否为本人书写;对印章印鉴,也可通过专业手段鉴定其真伪。

   五是审查协议的履行情况。若赠与协议涉及财物交付等履行内容,查看是否有相关交付凭证、接收记录等,以辅助判断协议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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