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宅基地归谁管理
一、老人过世宅基地归谁管理
宅基地所有权归农村集体,老人过世后,其宅基地管理情况如下:
其一,若老人有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时可同时继续使用宅基地。继承人无论是否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可继承房屋及相应宅基地使用权,直至房屋自然灭失。但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继承房屋后,不得对房屋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
其二,若老人房屋已灭失,且没有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宅基地由农村集体收回管理。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重新分配该宅基地给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使用。
其三,若老人没有房屋且无符合条件的继承人,宅基地直接由农村集体收回进行统一管理和规划,用于满足本集体其他村民的居住需求等合法用途。
二、老人过世宅基地归谁管
老人过世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户仅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当老人过世后:
其一,若老人的家庭成员中有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比如老人的子女等,且这些家庭成员与老人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那么该家庭成员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因为宅基地的使用遵循“一户一宅”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使用权可以在家庭成员内部流转。
其二,若老人没有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或者家庭成员已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将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因为此时已不存在合法的宅基地使用主体,集体组织有权对宅基地进行重新分配和管理,以保障其他成员的宅基地权益。
总之,老人过世后宅基地的管理归属要结合实际的家庭情况以及相关规定来判定。
三、老人过世宅基地归谁
老人过世后,宅基地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户仅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当老人过世后:
一是若老人有合法继承人,且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审批后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继承人可依法继承房屋及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
二是若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在房屋存续期间,其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待房屋不可居住或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三是若老人没有合法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收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也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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