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和被告都缺席了,我该怎么办
一、原告和被告都缺席了,我该怎么办
若未能提供充分合理之解释,法院将予以顺序撤诉处置:首先,若法院召开发布证言之日恰逢原告缘由缺失而无法出席,此时若未能提出充分合理解释,可视为原告自愿撤诉,倘若被告作出反诉请求,法院亦可依据相关程序缺席进行判决;其次,若原告基于正当理由陈述,则可向法院提出延后开庭处理之请求,其中,在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是指由法院在某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作出的裁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原告法庭缺席判决怎么办
若原告在法庭缺席,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是按撤诉处理。一般而言,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原告主动放弃本次诉讼权利,案件暂时终结,后续若原告再有诉求,需重新起诉。
二是存在特殊情况时不按撤诉处理。例如,若被告提出反诉,为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及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即使原告缺席,法院也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因为反诉是独立于本诉的诉讼请求,不能因原告缺席就不予处理。
对于原告而言,缺席判决可能导致其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所以,若非有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原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积极主张自身权利,以确保诉讼目的的实现。
三、原告不来可以缺席判决吗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原告不来是可以缺席判决的。
一般而言,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且该案件不属于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的情况,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但若被告提出反诉,那么针对反诉部分,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此外,如果原告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其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同样按撤诉处理,若被告反诉,对反诉部分可缺席判决。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主要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当事人。对于必须到庭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其到庭。若其仍不到庭,在被告反诉的情况下,也可对反诉部分缺席判决。
总之,是否缺席判决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案件性质来综合判定。
以上是关于原告和被告都缺席了,我该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