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有用吗
一、离婚协议约定房产有用吗
离婚协议约定房产通常是有用的,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若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旦办理离婚登记,协议中关于房产的约定就会生效,双方需按照约定履行。比如,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不过,如果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一方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协议。另外,若协议签订后未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不生效,其中房产约定自然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总体而言,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协议房产约定是有效的,能保障双方权益,但出现法定情形时,效力可能会受影响。
二、两人离婚的房产怎么分割
两人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 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可由一方取得房产,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若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办理离婚需要拿房产证吗
办理离婚是否需要拿房产证,取决于离婚方式和是否涉及房产分割。
协议离婚时,若夫妻双方无房产或对房产归属无争议,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通常无需提供房产证,只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若存在房产且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归属,则需携带房产证,以清晰确定房产信息并在协议中准确表述。
诉讼离婚时,若不涉及房产分割诉求,无需向法院提供房产证。一旦涉及房产分割,为证明房产的存在、归属以及价值等情况,当事人要向法院提交房产证作为证据,法院会依据房产证等证据对房产进行审理和判决。
总之,办理离婚不一定需要房产证,关键在于离婚过程中是否涉及房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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