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发生争议怎么办理
一、劳动法发生争议怎么办理
发生劳动争议,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直接就争议问题进行沟通,寻求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是最简便、最直接的方式,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2.申请调解: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居中斡旋,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达成协议后,双方应自觉履行。
3.申请仲裁: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在规定时效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4.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在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怎么规定调离薪酬
劳动法未直接规定调离薪酬,不过《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有涉及。
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薪酬。若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离员工岗位,涉及薪酬调整,需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
其次,若用人单位单方面随意降低调离岗位员工的薪酬,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薪酬。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此外,若用人单位调岗具有合理性,且薪酬调整在合理范围内,如岗位降低、工作强度和难度降低导致薪酬相应降低,这种情况下一般认为是合法的,但仍需遵循法定程序与员工沟通。
三、劳动法怎么认定兼职工作
劳动法认定兼职工作,关键看是否构成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首先,工作时间是重要判定因素。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工作时间显著更短。
其次,兼职工作的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也有特点。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支付方式灵活且周期短,而全日制用工多按月支付。
再者,兼职工作通常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像全日制用工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兼职人员可能在多个单位工作。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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