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年假要怎么休
一、劳动法对年假要怎么休
劳动法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规则如下:
第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三,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劳动法工会会费怎么扣
工会会费的扣除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
这里所指的工资收入,是会员本人每月全部工资收入。其中,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作为缴纳会费的基数;企业的工会会员,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作为缴纳会费的基数。
会费的扣除方式通常由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按照规定比例在会员工资中统一代扣。单位财务部门依据工会提供的会员名单和应扣会费金额,在发放工资时进行扣除,并及时将所扣会费转交给工会。
工会会费扣除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规范流程,既保障了工会活动的资金来源,也维护了会员的合法权益。会员可向所在单位工会了解会费扣除详情,若发现问题可依法维权。
三、怎么区分无效劳动合同
区分无效劳动合同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1.主体不适格:若一方或双方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无效。例如,用人单位未依法成立,不具有用工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劳动者未满十六周岁(文艺、体育等特殊行业除外),不具备劳动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该合同无效。如用人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的危险环境,欺骗劳动者签约;劳动者伪造学历证书与单位签订合同。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例如,约定的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且无合理补偿;规定女职工在职期间不得结婚生育等。
4.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此类合同条款无效。像合同中规定用人单位不承担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或者发生工伤概不负责等,均属无效。
若对劳动合同效力有争议,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一旦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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