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扣除异常费用
一、劳动法怎么扣除异常费用
劳动法本身并未明确规定如何扣除异常费用。但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扣除费用需遵循一定原则。
首先,用人单位扣除费用必须有合法依据。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其次,扣除费用的程序要合法。用人单位应事先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费用扣除的情形、标准和方式,并向劳动者公示。在扣除费用时,要及时告知劳动者扣除的原因、金额等信息,保障劳动者的知情权和申辩权。
若用人单位没有合法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扣除费用,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劳动法不满半年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半年,赔偿分以下情况:
其一,用人单位合法解除且无需支付额外补偿的情形。比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过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
其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若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一个月工资。
需注意,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年假不休劳动法怎么规定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若劳动者年假不休,情况分两种。
其一,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不安排,但需按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即另行支付200%。例如,某职工日工资为200元,未休一天年假,单位除正常支付当天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400元。
其二,若劳动者主动提出不休年假,书面申请后,单位仅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劳动者应重视自身年假权益,单位也需依法保障。如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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