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归还房产吗
一、离婚后可归还房产吗
离婚后房产能否归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分割给一方,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通常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要求归还。因为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约定履行。
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欺诈、胁迫方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条款。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存在法定撤销情形,会支持撤销请求,房产可能会重新进行分割。
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离婚时未进行分割,离婚后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房产,而不是简单的归还。
另外,如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只是在离婚时因某些原因交给另一方使用,其所有权并未转移,产权人可要求归还。
二、离婚无房产如何分户
离婚无房产分户,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确定落户地址。虽无房产,但可落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等符合规定的地址。若有亲属愿意提供户口挂靠,也可落户其处。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能证明婚姻关系解除的文件。以投靠亲属落户为例,还需亲属同意落户证明及亲属户口本。
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向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分户申请,提交准备好的材料。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分户条件,会为申请人办理分户业务,打印新的户口本,注明新的户籍信息。
需注意,各地户籍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办理分户前可先咨询当地派出所,确保准备好所需材料,顺利完成分户手续。
三、如何对离婚房产确权
离婚房产确权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查看房产购买时间: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该方名下,通常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确定出资情况:双方出资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依据产权登记: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需结合购买时间、出资等情况判断。
-参考书面协议:夫妻双方若有关于房产归属的书面协议,且协议合法有效,应按照协议确定房产归属。
确权途径上,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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