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怎么规定离职的啊
一、劳动法怎么规定离职的啊
劳动法对离职有以下规定: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单方解除:
-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过失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无过失性辞退:有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劳动法离职员工有年假吗
离职员工是否有年假需分情况来看。
若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当员工离职时,其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例如,员工工作3年,应享受5天年假,在单位工作到中途离职,已过日历天数为200天,那么其应休未休年假天数为(200÷365)×5≈2.74天,取整后为2天。
若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若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员工可依法维权。
三、劳动法怎么管制单位离职
劳动法对单位离职的管制体现在多个方面:
1.离职通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
2.离职补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需支付经济补偿。此外,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也应支付经济补偿。
3.禁止解除情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定情形下,若非劳动者有严重过错,用人单位不得依照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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