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办离婚会分房产吗
一、民政局办离婚会分房产吗
民政局办理离婚时,不会直接对房产进行分割。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为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夫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房产分割属于财产分割范畴,若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已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及分割方式,然后携带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民政局会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办理离婚,并不对房产分割进行实质审查或处理。
若夫妻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协商一致,例如对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各自所占份额等存在争议,就不能仅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此时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房产进行判决分割。
总之,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过程中,不负责房产分割,仅处理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事宜,涉及房产分割争议的应通过诉讼解决。
二、两个人离婚房产怎么过户
两个人离婚后房产过户,分以下情况处理:
- 协议离婚: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房产归属,若有法院判决书,携带判决书即可。到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符合条件可减免),最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 诉讼离婚: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中心依据法院文书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无需另一方配合签字。办理流程为提交材料、审核、缴费、领证。
办理过户时要注意,确保房产无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况。如有贷款未还清,需提前与贷款银行沟通,银行可能要求提前还清贷款或变更贷款人。同时,不同地区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登记中心,准备齐全材料,以顺利完成房产过户。
三、离婚房产归并公证有效吗
离婚房产归并公证通常是有效的。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离婚房产归并中,若双方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对该协议进行公证,可证明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从证据效力看,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没有相反证据时,公证文书可直接作为法院认定事实的依据,增强了房产归并协议的证明力。
不过,需注意公证仅证明协议的合法性与真实性,并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若要完成房产所有权转移,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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