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离婚如何争夺房产
一、法院离婚如何争夺房产
在法院离婚时争夺房产,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确认房产性质:明确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还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况。若为婚前一方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通常属个人财产;若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收集出资证据:提供购房款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证明自己对房产的出资情况。若一方父母出资,需明确出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
-考虑贡献因素:除出资外,装修、还贷等对房产的增值贡献也会被法院考虑。提供装修合同、还贷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自己在这方面的付出。
-争取居住权益: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居住情况等因素。如一方无其他住房,在争夺房产时可能更具优势。
-遵循法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如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权益等原则,若自身符合这些情形,可向法院提出。
争夺房产需有充分证据支持自身主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合法权益。
二、离婚官司分房产怎么办
离婚官司中分割房产,需依据房产性质及具体情况处理。
若为夫妻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若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应给予另一方补偿。
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可采取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或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房款等方式。
若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该子女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会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离婚婆婆能分到房产吗
离婚时婆婆能否分到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若房产是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归夫妻双方,婆婆通常无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存在特殊情形。比如,房产是家庭共有财产,婆婆参与了购房出资,且登记在家庭成员名下,婆婆作为共有人,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再如,若有证据证明房产虽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但实际是家庭共同出资购买,用于家庭共同居住使用,婆婆也可能主张分割。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房产,而赠与合同或遗嘱中明确表示房产归夫妻双方和婆婆共同所有,那么婆婆在离婚时可基于共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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