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父母房产怎么分
一、离婚分父母房产怎么分
离婚时分割父母房产,需依据不同情况处理:
1.房产为父母所有: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属于父母财产,夫妻双方离婚时无权分割。即便夫妻可能对该房产有出资或贡献,也仅构成债权债务关系,由父母偿还出资款。
2.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离婚时按份额分割。
3.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一方父母出资,一般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平均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割。
总之,离婚分割父母房产要根据房产产权归属、出资情况等确定是否可分割及如何分割。如遇纠纷,可咨询专业律师。
二、离婚房产证不给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不给房产证,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若通过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里对房产归属有明确约定,对方却不给房产证。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协议交付房产证。若协商无果,可凭借离婚协议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履行协议,交付房产证。胜诉后,若对方仍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书已明确房产归属,而对方拒绝给房产证。可持生效判决书,到房管局说明情况,请求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房管局在核实判决书真实性和有效性后,可依据判决书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无需对方提供房产证。
无论哪种方式,都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在处理过程中遇到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
三、离婚前的房产怎么公证
离婚前房产公证,可按以下步骤办理:
第一步,准备材料。双方当事人需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像房产证;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应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房产详细信息、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
第二步,提出申请。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申请。
第三步,公证受理。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
第四步,签署笔录。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五步,领取公证书。在公证机构核实材料无误后,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凭收费单据领取公证书。
办理离婚前房产公证,能有效避免离婚时的房产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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