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赠予继承怎么过户
一、遗嘱赠予继承怎么过户
遗嘱赠予继承的房产过户,一般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是办理遗嘱公证。若遗嘱未经公证,需先确定遗嘱的真实性与有效性,部分地区要求对遗嘱进行公证,这可增强遗嘱的公信力,避免后续纠纷。
二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这是后续过户的必要文件,用于证明被继承人已去世。
三是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继承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公证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利。
四是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包括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房产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将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更换新的房产证。
若涉及其他财产的遗嘱赠予继承过户,可根据财产性质,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二、如何根据遗嘱变更产权
根据遗嘱变更产权,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遗嘱的有效性确认。需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只有有效的遗嘱才能作为变更产权的依据。
其二,办理继承公证(非必经程序)。部分地区或相关部门可能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由公证机构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继承人的资格等进行审查核实,出具公证书。
其三,准备相关材料。一般包括遗嘱原件、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
其四,前往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若是不动产产权变更,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若是其他财产的产权变更,依据财产性质向对应的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产权变更至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名下。
三、公证遗嘱如何被判无效
公证遗嘱被判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遗嘱人在立公证遗嘱时处于神志不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所立遗嘱无效。例如,遗嘱人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且处于发病期。
二是遗嘱内容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如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违背了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愿。比如,他人以威胁生命安全等手段迫使遗嘱人订立特定内容的遗嘱。
三是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共利益。例如,遗嘱中处分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遗嘱内容涉及违法犯罪行为、违背公序良俗等。
四是遗嘱的形式不符合公证遗嘱的法定要求。公证遗嘱需按照严格的公证程序办理,若公证过程存在严重程序瑕疵,如公证人员未依法履行审查职责等,也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总之,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公证遗嘱才会被判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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