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了微信后付了钱,他不发货也不回我的信息,他能追回我的钱吗
一、加了微信后付了钱,他不发货也不回我的信息,他能追回我的钱吗
若已经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报案并达到了该地区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那么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便会进行深入调查,此时,有可能成功追回受害者被诈骗的款项;相反地,若此情况不满足当地公安机关的立案要求,便意味着诉讼成功的概率较低。
若所涉及到的诈骗金额巨大,便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立案追诉条件,诈骗犯罪中,金额超过人民币3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均应视为数额较大。
各省市可依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自行制定相应的立案标准。
二、几万块钱拿给人拿货不给发货怎么办
倘若无法找到书面合同,那么采取最为直接明快的解决方式便是进行民事诉讼。
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依据的是口头商定和两个当事方在货物交付、收货等方面所执行的行为,这些行为组建构成了一份存在的买卖合同。
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依然需努力搜集到其他能够证实拖欠款项存在的证据。
对于涉及到买卖合同争议事件上,请务必高度关注并遵守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
我强烈建议您在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刻起,在接下来的2年内立即启动诉讼程序。
由于双方之间并未签署书面合同,仅存在事实上的挂靠关系,且在对外活动中,您可能会借用对方的名义来签订合同,这无疑将使您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
三、合同履行地是发货地还是收货地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是发货地还是收货地,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当事人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那么该约定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
(二)若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比如买卖合同,若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货物,那么卖方所在地(通常可能是发货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若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货款,那么接收货币的卖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需要运输的货物买卖合同,若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此时发货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而在一些以接收货物为主要义务的情形下,收货地也可能成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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