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署名权被谁用了
一、专利署名权被谁用了
专利署名权归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享有。
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其署名权。
如果存在他人未经许可使用专利署名权的情况,比如在专利文件上擅自添加或更改署名等,这属于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若协商不成,可向专利管理部门投诉,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署名权。
总之,专利署名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仅发明人或设计人依法享有使用和处分该权利的资格。
二、专利再次减免多少钱
专利费用减免情况因具体费用项目和申请人条件而异。
一般来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请求减缴一定比例的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年费等。例如,个人或单位符合条件时,可减缴85%的上述费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70%。
具体到专利再次减免的金额,需根据再次涉及的费用项目及减免比例计算。若再次申请专利涉及申请费,假设申请费原价900元,符合减缴85%条件,那么减免金额就是900×85% = 765元,实际需缴纳135元。不同费用项目有不同收费标准,减免比例依据申请人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所以准确的再次减免金额要依具体情况核算。
三、专利费迟交怎么办理
专利费迟交后,应尽快采取措施补救。
首先,查看专利缴费指南,确定缴费期限的宽限期等具体规定。一般专利费用会有一定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缴费不算逾期。
其次,尽快准备好足额的专利费用,可通过专利局规定的缴费方式缴纳,如网上缴费、邮局汇款、银行转账等。
然后,提交缴费相关证明材料给专利局,说明迟交原因,如因不可抗力、疏忽等合理理由,争取专利局认可,避免因逾期缴费导致专利失效等不利后果。
若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费,可尝试向专利局提出恢复权利请求,说明具体情况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等费用,请求恢复专利权利。但恢复权利请求有严格条件和时间限制,需按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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