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或其许可人首次销售后,他人再销售、使用该产品的,不构成侵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已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侵权。
3.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我国领陆、领水、领空,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权。
4. 为科研和实验目的: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构成侵权。
5. 医药审批的使用: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不视为侵权。
二、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有哪些呢
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专利权用尽:专利产品经专利权人许可首次销售后,他人再次销售该产品的,不构成侵权。
2. 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 临时过境:外国运输工具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是指专为研究、分析、测试专利技术方案等目的,而非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专利技术。
5. 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三、专利的特性包括哪些性质和内容
专利具有以下特性:
1. 独占性:也称排他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实施。
2. 时间性:专利有一定保护期限,期限届满后,专利技术进入公共领域。
3. 地域性: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受该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若无申请则不受该国专利法约束。
专利内容涵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对产品形状、构造等结合提出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外观设计则是指对产品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等结合作出的富美感且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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