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二审后没再最高院再审怎么办
一、民事二审后没再最高院再审怎么办
若民事二审后未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仍有其他救济途径。
首先,可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等法定情形。
其次,若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也可申请再审。
再者,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另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总之,即便未向最高院再审,仍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二审民事上诉案件立案后多久判决
二审民事上诉案件立案后的判决时间并无固定的明确期限。
一般而言,二审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于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不过,实际的审理进度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案件复杂程度不同,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等工作量差异较大,会导致审理时间不同。如果案件存在需要鉴定、调取新证据等特殊情况,也会相应延长审理周期。此外,法院案件数量多少、法官工作安排等也会对具体的判决时间产生作用。总之,二审民事上诉案件的判决时间难以精确确定,需依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三、行政诉讼二审败诉多少天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行政诉讼二审败诉后申请再审并无固定的天数限制,但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若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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