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办
一、没有遗嘱房屋继承手续怎么办
没有遗嘱时,房屋继承按法定继承办理,手续如下:
1. 确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开具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可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
3. 办理公证:所有继承人需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继承人的身份、继承权等进行核实,出具公证书。
4.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继承人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登记中心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房屋产权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在整个过程中,若继承人之间对继承份额、房屋分配等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二、没有遗嘱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没有遗嘱时,继承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三、母亲继承儿子遗产有什么手续
母亲继承儿子遗产,手续依遗产类型和继承方式而异。
若所有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无争议,可选择办理继承公证。母亲需准备本人及其他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遗产产权证明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公证员会对材料审核,确认继承人身份和继承权。经公证后,继承人可凭借公证书办理遗产过户等手续。比如房产,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银行存款则需到银行提取。
若继承人之间存在争议,母亲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表明自身诉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法律和事实进行审理和判决。获得生效判决书后,母亲可依据判决内容要求相关部门协助执行,完成遗产继承。
此外,若儿子生前立有遗嘱,母亲作为遗嘱指定继承人,需提供遗嘱原件等材料。若遗嘱合法有效,可按上述公证或诉讼程序办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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